中美两国均幅员广阔,人口众多,因此,政府间关系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在两个国家治理上占据重要的地位。我打算利用在中心研究期间,就如下几个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进行中美比较研究:
一、中美政府间财政支出事权分配比较
二、中美政府间财权分配比较
三、中美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及其效应比较
四、土地财政、财产税与地方发展和治理
下面对各个问题的研究重点和理论及政策意义做一简述。
一、中美政府间财政支出事权分配比较:以社会福利支出为重点
在财政支出事权分配上,中国和美国等西方发达抑或其他所有国家一样,把国家的对外职能即国防和外交,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但在国内支出(事权)分配上,中美之间最大的不同是:在后者那里,诚如Paul Peterson(1995)所言,美国自新政以来,形成了所谓功能联邦主义。次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支出,联邦政府负责与再分配相关的支出。其主要理由为如果由地方政府负责再分配福利支出,在人员、劳动力和资本流动的情况下,则那些提供较好再分配福利待遇的地方势必称谓“福利磁铁”,而地方政府必需为提供这些服务征收较高的税费,企业势必用脚投票,选择离开这些地方,使之无法获得为提供再分配福利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甚至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一般支出。于是,地方政府的合理选择必然是“逐底竞争”,为了留住企业留住税基,尽可能少地向企业特别是那样流动性强的企业征税,尽可能地少地向居民提供再分配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由次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再分配服务的话,则再分配服务提供将被边缘化。美国的解决方法是事关再分配的支出由联邦政府承担,而与地方经济发展(包括公共安全、教育、基础设置等)、符合Tiebout(1956)的地方竞争原则的支出功能,主要由州与地方政府承担。
中国的国内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分配,与Peterson所言的功能性联邦主义所期待的最大的不同支出在于,地方政府承担了包括经济发展和再分配的绝大部分支出。例如,与美国的Social Security(包括社会化养老金等)完全由联邦政府负责不同,中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等完全由地方政府承担。直到目前真正实现省级统筹的只有四五个省或直辖市,绝大部分养老保险的统筹层级是县、市级,全国的统筹单位大约两千多个。中国的户籍制度使这一蜂窝状、碎片化的社会保障提供体系创造了制度上的可能性。而中国的地方财政分权则使中国的地方政府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较好、社会保障负担轻的地区(如广东深圳),具有强烈的意愿把自己与那些经济状况较差(如贵州)、社会保障负担重的地区(如辽宁沈阳)隔离开来。显然,一个全国统筹的、由中央政府承担并操作的社会化养老金体系符合公平甚至效率的原则。从理论和原则上而言,Peterson的功能性联邦主义也应适用于中国。中国之所以没有或者没能怎样做,主要是政治作为或政治不作为的结果。
中美两国在再分配服务提供上的这一差别,或者说,中国在这一点上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别,一直促使我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能而中国不能?为了解决为什么美国能的问题,我们必需回溯到上个世纪的大萧条和新政年代。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考虑到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国家、新政之前美国的国内事务,包括社会福利政策,主要由州以及地方政府主理的事实(Skopol,1995),美国联邦政府特别是国会,如何在新政时期克服州权和意识形态的制肘,一举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社会化养老项目?在中心访问期间,我将利用中心图书馆提供的书籍和资料,特别是有关社会保障立法的资料,深入地研究这个问题。
二、中美政府间财权分配比较:以美国主要税种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政治经济学史分析为重点。
作为联邦制国家,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有稳定的税源:所得税大部归于联邦,消费税大部归于州,财产税归于地方政府。中国则实行分税制。中国的分税制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二是把国家最大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收入消费税虽然被划为中央收入,但由于税收返还制度的存在,消费税收入的30%被返还给税源地,因此也可被视作分享税)。我认为,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哪些税种或非税收入方式,除了资源国受自然禀赋的影响较大外,其余的都是制度选择的结果,而制度选择又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在中心期间,我打算就上述美国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三税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的历史由来和发展进行初步的探索,并思考美国的政府间财权分配对中国进一步改进中国政府间的财权分配。
三、中美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及其效应比较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中央和州(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成为世界主要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自1950年代起,尤其是在1960-1980年代,联邦和州对地方政府的援助形成规模,对地方财政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与此相应地,美国的政治经济学者形成了一批又一批份量甚重的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影响的学术著作。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财政进入了一个全面依靠转移支付运行的时代。在分税制运行行将迎来二十周年之际,对美国这个在使用财政转移支付工具实现国家政策目的的先行者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中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得失及其改进。在中心期间,我计划把在这方面的研究重点放在美国联邦援助对州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政策行为的影响上。
四、土地财政、财产税与地方发展和治理
自1998年中国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以来,以商品房建设、销售和所有为中心的房地产业勃然兴盛。在房价不断增长,刷新记录的背后,是地方政府从国有土地销售获得巨额收入,商品房价格、特别是主要城市的商品房价格,越来越由投资而非住房需求决定的现实。商品房越来越成为决定中国收入和财富不平等的决定性因素。在这一局面下,全面引入房地产税已成为中国知识界热议的话题,似乎已经作为政策选项之一,进入国家决策者的视野。
在西方国家中,以美国的地方政府对财产税(实为房产税)依赖最重。美国围绕财产税制定的政策及其实施产生的效果,关于着财产税得失形成的诸多学术研究成果,对当下正在思考引入房产税、如何引入房产税的中国政府以及学术研究者而言,非常值得研究、借鉴和学习。我计划在中心期间,围绕着财产税与美国地方治理的关系问题开展若干研究。